2019年执业药师行业发展要务预测

2018-12-11

随着医药分业、处方外流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深入,执业药师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定位开始显现。预计2019年,执业药师将进入质量提升阶段,这五件事或将成为执业药师发展的重点。

调整准入门槛

2018年,我国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接近100万人。自执业药师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3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以来,是否、何时调整准入门槛就一直是考生关注的话题。

在现行政策下,执业药师总量可能相对充足,但是结构方面存在不平衡,主要是乡村间、零售连锁与单体药店间、医院与社会药房间的不平衡。另外,相比“健康中国”的政策需求,执业药师数量还远远不足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调整2018年执业药师准入门槛,需要考虑结构方面的不平衡以及“健康中国”长远的政策需求,可以考虑对不同地区、不同药店的执业药师进行分类管理。所以提升考试准入门槛也需要慎重,需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将门槛提升,还未提升准入门槛的这段窗口期就是广大考生考取证书的良机。

“挂证”检查仍是重点

执业药师“挂证”问题的整治关系到执业药师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实质作用,关系到将来执业药师社会地位的提升。

2017年11月底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“挂证”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(2017年第190号)》打响了执业药师“挂证”检查的第一枪。

接着,部分省份也公布了管辖区域执业药师“挂证”检查情况,甚至有药店因为执业药师“挂证”被吊销GSP证书。

2018年,执业药师“挂证”检查仍是重点政策措施,并且在飞行检查中强化执业药师“挂证”行为的检查。这可能会迫使一些医药行业从业者加速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。

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

由于执业药师的实质作用在社会中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,因此,不太可能按执业药师的能力定价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何使不同能力的执业药师的待遇有所区别呢?

2017年1月印发的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,即“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”。按该文件精神,职业资格和职称衔接需要在3年内完成。

另外,201610月底发布的《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“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、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”,也就是取得执业药师可以等同于某些职称、某些学历。

但是,限于上述政策尚未细化,离具体落地还有一定距离。

设计合适的实训模式

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,医药市场其实已经开始发生变化,国内外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布局药品零售市场。

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国外部分制药企业开始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作开展慢性病管理、药品治疗管理等业务,从原来以“产品”为中心转向以“服务”为中心,以应对变化迅速的医药市场。

2019年,政府有可能开展执业药师实训培养,借鉴2018年医药市场中新出现的慢性病管理、药品治疗管理的新模式,以此提升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,并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创造价值。

推进药事服务费

2017年医院药师药事服务费政策有一定进展:7月,国家卫计委发布了《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》,明确了药事服务是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,从而为医疗保险支付药事服务费进行了政策铺垫。

然而,推进社会药房领域的药事服务费并不容易。因为社会药房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患者自付、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支付,而患者自付是市场行为,政府不宜干预,医疗保险个人财户对社会药房的支持力度还不够。

在这种情况下,社会药房领域的药事服务费政策的推动就要依靠(执业)药师协会、各种行业协会的力量。由于执业药师的作用目前还不明显,预计2019年此项工作进展的可能性不大。


预计2019年执业药师准入门槛提升、加强“挂证”检查、执业药师实训培养等政策有可能会取得进展,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有可能会得到推进,社会药房药事服务费政策还需要一定时间酝酿。

未来,关于执业药师的政策还会进一步得到完善,让我们一起期待更多利好的政策出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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